
法院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是合理的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时,必须遵循以下基本条件:
1. 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;
2. 有明确的被告;
3.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如果起诉不符合上述条件,法院有权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。这一做法旨在确保法院能够高效、有序地处理案件,并合理分配司法资源。
如果原告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,可以依法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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